为进一步深化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力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要求,创新做好人才评价工作,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广泛开展畅通评价路径,积极推进艺术化装专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为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定于2019年9月20日—22日举办第二期文化行业艺术化装专业能力评价考评员培训班。为培育我省文化行业和艺术化装专业能力建设,推动福建省艺术化装考评工作的加快发展,拟推选优秀师资参加全国艺术化装师考评员培训工作。
1. 各院校从事服装、化妆、艺术类相关教师;
2. 各剧团、剧组、演出团队从事艺术化装的相关从业人员;
3. 企事业单位中服装、化装相关从业人员,志于文化行业艺术化装专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且符合考评员申报条件的专业从业人员。
1. 作为福建省首批艺术化装课程的评审专家; 2. 首批福建省艺术化装师课程骨干师资,从事福建省艺术化装鉴定授课师资; 3. 福建省院校双师师资证明材料。 1.坚持原则,奉公守法,办事公道,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有本专业(职业)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全日制工作。 4.以下条件具备之一可以申报考评员: (1)须具有本专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专业能力等级二级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且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从业经验; (2)在本专业有突出杰出贡献,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并经3名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 注: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获全国技术能手、相关行业部门认可的全国性或国际性比赛中取得奖项者,可以不受上述任职资格和年限的限制。 (1)《文化行业专业能力等级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及扫描件; (3)两张一寸免冠照片(白底)及同底电子版照片 (4)上述报名材料扫描 PDF 格式(含个人证件照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39289014@qq.com 进行初审,由文化行业专业能力等级评价福建省定点实训单位厦门仁志优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汇总后送国家人才中心进行资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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